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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9 14:40:26 作者:admin 来源:自治区水利厅 点击:1117

关于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要求,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启用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考试电子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发范围

2022年度起,对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启用电子证书,不再核发纸质资格证书。

二、电子证书信息

电子证书包括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 《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考试电子合格证明》,采用以加盖“宁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 PDF格式文件为载体。

电子证书页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书号码、性别、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编号和验证二维码等信息 (具体样式详见附件)。

三、电子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可应用于职称评审、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岗位聘任、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

已取得电子证书人员,如通过本资格其他专业考试合格的,发放相应专业类别电子证书,作为增项注册的依据。

四、电子证书获取及查验渠道

(一)获取方式

 登录“我的宁夏”APP,获取、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二)查验方式

1. 持证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电子证书: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 https: //zwfw. nx. gov. cn/,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我的证照”获取电子证照。

2. 用人单位、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电子证书信息: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s: //zwfw. nx. gov. cn/, 在 “首页”“热门办事”中选择“电子证照查询”,获得电子证书查询结果。

3. 核验用人单位、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手机中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中的二维码核验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电子证书发布时间

电子证书将分批次向社会发布,具体进度可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须知”中查询。

六、电子证书注册方式

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 《二级造价工程师专业类别考试电子合格证明》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职业。注册工作按专业类别区分,以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注册通知文件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骗取、转让或者涂改电子证书、伪造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并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补办或开具纸质证书和纸质合格证明,持证人员可获取使用电子证书。

(四)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积极推进证书管理方式改革,并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951-50991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951-5170611

 自治区水利厅                 0951-555227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

1.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docx

2. 二级造价工程师类别考试电子合格证明样式.docx

3.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获取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