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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4 12:00:00 作者:admin 来源:水利部网站 点击:819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水国科〔2022〕122号)相关要求,现将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流程

1.符合《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申报单位,可根据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中重点支持方向,自主确定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及内容,并通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cwsts.mwr.cn:8080/web)按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相关申报文件格式见管理系统。

2.申报单位首次登录管理系统,须按要求完成管理员账户注册。申报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提交项目推荐单位审核。

3.项目推荐单位须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同意推荐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统一提交至项目管理机构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二、申报推荐单位

水利部机关相关司局、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中央企业、有关高校和水利系统外科研院所等单位可直接向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具体申报要求

1.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5项,其他流域管理机构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直接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各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野外观测研究站围绕本创新平台技术方向可额外申报2项,不计入推荐名额。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后,须按照管理系统提交版本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寄送至项目管理机构指定地址备案。

3.管理系统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至6月20日。申报材料经项目管理机构受理后,申报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新、樊博

联系电话:010-63205472、63205493

电子邮箱:xmgl@mw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911室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邮编:100038)

 

附件:水利部重大科技项目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