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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宁夏水利专家智库第三批入库专家和在库专家信息确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11:09:22 作者:admin 点击:1191
关于征集宁夏水利专家智库第三批入库专家和在库专家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新时代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宁夏水利智库专家队伍建设,增强我区水利系统开展项目评估、鉴定、人才评聘、工程验收及咨询等活动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性、可行性,现面向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征集宁夏水利智库第三批入库专家和在库专家信息确认工作,依据《宁夏水利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宁水人发〔2018〕10 号)规定,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
4.能胜任评估、咨询、评审等工作需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参加会议,正确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5.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分类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类:
①近三年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②获得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职专业技术职称5
年以上。
2.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类:
①近三年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过省厅级或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研究成果、出版专著。
②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③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超过5年。
3.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类:
①担任政府机关县处级以上职务。
②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
③获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
水平证书)。
④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5年以上。
4.除满足基本条件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分类条件限制。
①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中国专利金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省专利金奖、地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成果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人员。
③从事管理、财务、科技服务工作的非科研人员获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5.已入库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请入库
入库专家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专业为工程规划设计、水资源与水环境、农村水利、城乡供水、机械与电气、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与水生态、电子技术与水利信息化、水资源调度与农业灌溉、水利科普与水文化、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利经济评价、水旱灾害防御专业,其它专业不予受理。凡具备入库条件的申请人,请登陆水利厅门户网站,在水利专题中点击宁夏水利智库板块(http://111.51.123.186:14065/front.html#/home/)填报个人申报信息。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入选国家、自治区重大人才工程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均拍照或扫描上传附件。申请人须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填报,同时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专家申请表(附件)一并上传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前。今后,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均可进行专家申报,不再另发通知。
二、在库专家信息确认
(一)信息确认要求
为更加准确掌握在库专家人员信息,更加精准专家抽取使用,现宁夏智库已开通在库专家信息确认功能。在库专家如有职称、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技术领域、回避事项等个人信息变动时,请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二)信息确认步骤
在库专家登录水利厅门户网站,在水利专题中点击宁夏水利智库板块(http://111.51.123.186:14065/front.html#/home/)点击“个人信息”,填写个人身份证,手机短信验证登录,更新个人信息后上报审核。本次专家确认信息确认时间为8月31日前。
联系人:葛贺 联系电话:0951-5552262
电子邮箱:sltzzrsc@163.com
附件:宁夏水利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7月8日